苏师大办〔2014〕2号  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暨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
校属各相关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暨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
2014年3月12日
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
暨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方案
  2014年是我校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20周年、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为进一步弘扬朱敬文先生捐资助学的义行善举,发扬“为国储才、自助助人”的敬文精神,续写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历史篇章,激扬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激发自强不息、善行杏坛的社会正能量,经朱敬文教育基金会同意,我校决定举办纪念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暨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系列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敬文精神,立志报效祖国。
  二、活动原则
  1. 讲求实效:教育引导全校师生缅怀朱敬文先生善行,强化感恩意识的培养;学习朱敬文先生事迹,强化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意识;践行敬文精神,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
  2. 广泛参与:在学校组织开展全校性相关活动的同时,校属各相关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富有本单位特色,富有针对性的纪念和教育活动。
  3. 节约简朴:各项纪念活动要本着隆重热烈、节俭朴实的原则,力戒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务求特色鲜明,效果突出。
  三、时间安排
  2014年2月—4月。
  四、活动安排
  (一)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暨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图片展(牵头单位:图书馆;参与单位:宣传部、学生处、校办)
  1. 时间:4月20日前。
  2. 地点:敬文图书馆二楼展厅。
  3. 具体要求:完善并充实敬文展厅,更新图片,充分反映朱敬文先生的生平事迹,朱敬文奖助学金在我校的设立、颁发情况,朱敬文先生家属的热心支持情况,受助学生的工作成就、爱心服务情况,我校敬文图书馆的建设、利用情况等;安排专人解说。
  (二)“敬文精神,光照千秋”——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纪念暨2013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颁发文艺晚会(牵头单位:团委;参与单位:音乐学院、宣传部、学生处、传媒学院、文学院)
  1. 时间:4月28日。
  2. 地点:敬文报告厅。
  3. 参加人员:朱敬文教育基金会代表、全体校领导、相关部门及学院领导、朱敬文奖助学金获得者和部分学生代表。
  4. 具体要求:活动采用文艺演出和奖助学金颁发相结合的形式。围绕“敬文精神,光照千秋”为主题,组织学生特别是获奖受助学生利用文艺的形式汇报学习生活方面的成长和进步,抒发广大学生对朱敬文先生的敬仰之情。节目内容要紧扣主题,立意深远,有强烈的感染力。
  (三)“敬文林”命名仪式(牵头单位:后管处;参与单位:宣传部、学生处)
  1. 时间:4月28日。
  2. 地点:敬文图书馆西侧竹园。
  3. 参加人员: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朱敬文奖助学金获得者代表。
  4. 具体要求:请专业人员设计、规划、建造“敬文林”,题写碑名,准备苗木和植树工具。草拟领导讲话稿,组织学生参加。
  (四)校报特刊(牵头单位:宣传部;参与单位:学生处)
  1. 完成时间:4月20日前。
  2. 要求:利用《江苏师大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朱敬文先生“立德尚义,泽被后学”的崇高精神和本次纪念活动的开展情况,编印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暨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纪念特刊。介绍朱敬文先生的生平事迹,朱敬文奖助学金在我校设立的过程、朱敬文基金会资助我校兴建敬文图书馆的情况,刊载校领导题词、师生的纪念、获奖体会文章等。图文并茂,内容丰富。
  (五)纪念主题征文比赛和书画展览
  1. 主题征文比赛(牵头单位:文学院)
  时间:3月10日—4月10日。
  要求:获奖、受助学生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撰写体会文章,表达对“敬文精神”的深刻理解,优秀作品汇编成集。
  2. 纪念书画展(牵头单位:美术学院、图书馆)
  时间:3月10日—4月10日。
  地点:美术学院李可染展厅。
  要求:通过书画形式缅怀朱敬文先生,歌颂敬文精神,抒发和表达广大师生对朱敬文先生的敬仰之情和刻苦学习,扎实工作、报效祖国的坚定决心。
  (六)“敬文园”专题网页(牵头单位:信网中心、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时间:4月15日前完成。
  要求:合理设计网页内容和栏目,包括朱敬文生平,受助学生感言等。
  (七)“敬文学子”校友事迹征集活动(牵头单位: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参与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时间:4月10日前完成。
  要求:向各学院征集获得过朱敬文奖助学金的突出校友事迹材料,统一要求简介和视频格式。
  (八)“朱敬文奖助学金设立20周年、敬文图书馆开馆15周年”纪念座谈会(牵头单位:校办;参与单位: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生处、图书馆)
  时间:4月28日。
  地点:静远楼12B07。
  要求:邀请朱敬文教育基金会代表和曾获得朱敬文奖学金的在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代表60后、70后、80后、90后共话“敬文精神与我的成长”。同时邀请参与过奖助学金设立的校领导、老同志代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朱敬文教育基金会代表来校的联络、接送、食宿安排和协调系列活动;妥善安排嘉宾活动行车路线、系列活动场所及校园次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朱敬文先生一生爱国爱民,兴学助教,嘉惠莘莘学子,其精神感人至深。各单位要以敬文精神为标尺,立足自身岗位,充分准备,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本次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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