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 刘昌亚

       突出成绩

       刘昌亚,1981年7月出生,江苏徐州人,苏州大学体育学院讲师,在读博士研究生。目前社会兼职有:田径国家级裁判员,苏州市体育科学学会会员。

近年来,主持和主要参与省部级、市厅级课题10余项,作为副主编参与编写教材1部,参编教材1部。在中国体育科技、体育学刊、西安体育学院学报、首都体育学院学报、体育文化导刊等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及其他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

2009年参加在杭州举办的晋升田径国家级裁判员考试,取得全国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近年来参加江苏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全国田径大奖赛、全国田径锦标赛、亚洲田径大奖赛、国际田联竞走世界杯等大型体育赛事的竞赛服务工作,历任田赛裁判长、主裁判等岗位,并多次受到组委会的表彰。其中,2013年8月在南京举行的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田径比赛中,由于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裁判员”。
 

       获奖感言

       敬文精神是一种自立自强、锐意进取的精神,亦是一种感恩社会、博爱他人的精神,更是一种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作为一名普通的高校教师,敬文精神贯穿于我的人生轨迹之中,指引着我成长与进步,使我对人生价值的本质内涵有着更深层次的理解与感悟;在工作、生活每每遭遇挫折时,敬文精神激励我、感染我、启发我,使我在茫然、困惑中顿悟,坚定自己的信念并付诸行动,不断开启新的人生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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